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bifa必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22]1号)及学校工作实际,参照学校现行学生荣誉体系名称,现就2023届bifa必发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bifa必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
学生类别 |
毕业生人数 |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
研究生 |
330 |
66(含省级20) |
本科生 |
289 |
58(含省级17) |
总计 |
619 |
124(含省级37) |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四)申请流程及评选办法
1.所有申请同学须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5:00前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至辅导员处(提交材料由具体负责老师另行通知)。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3..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关于评选2023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3届bifa必发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
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从bifa必发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学生类别 |
毕业生人数 |
省优秀毕业生名额 |
研究生 |
330 |
20 |
本科生 |
289 |
17 |
总计 |
619 |
37 |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4.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6.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学校章程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申请流程及评选办法
1.所有申请同学须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5:00前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至辅导员处(提交材料由具体负责老师另行通知)。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3..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有关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