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兹定于2019年11月13日—11月14日组织本学期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现场签订合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场次安排
1.请按照附件1安排表,及时通知各年级贷款学生至指定地点参加签订会。
2. 各培养单位指定一位研究生联系人负责签约现场场内秩序及本单位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请按《2019年校园地贷款面签名单》附件2中的顺序整理),请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于11月11日(周一)11点前发到ygbzz@sdu.edu.cn。
二、学生本人需携带参加签订的证件及物品有:1、学生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3、黑色签字笔。
三、签订会上学生需要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有:
1.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需包括学生照片页及信息页);
2.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至1张A4纸);
3. 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校园地贷款用)》原件;
4.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索引页、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页)的复印件、学生本人户口本页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双方)签字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原件。
5.中国银行历城支行为学生本人开设的缴费银行卡复印件。
四、签订合同流程:
1. 各培养单位联系人汇总本单位上述贷款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现场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 银行现场发放贷款合同签订材料
签订会现场会发放以下材料由学生现场填写:
(1)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一式一份/生);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一式三份/生)(注:合同中需要填写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单位电话等信息,请提前准备好相关信息,如特殊情况,请在姓名处填写“已故”或“离异”);
(3)个人贷款凭证(贷款年数)份/生,一式四联/份。
3.银行工作人员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合同填写要求
4.学生签订合同
填写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在合同签订会现场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当面填写,不得提前填写。
(2)所有材料在签字、按手印前需仔细核对,如有错误及时提出。
(3)所有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4)贷款凭证(即借据)为一式四联无碳复写,只需填写第一联,手印(需为右手食指)必须覆盖本人签名,且每联都按。
5. 学生提交贷款合同签订材料
各培养单位须将每场次学生的资料按《2019年校园地贷款面签名单》顺序依次排好上交,每名学生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一式一份/生;
(2)贷款合同 一式三份/生;
(3)个人贷款凭证 (贷款年数)份/生,一式四联/份。
五、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首批款项预计将于12月初发放,其余各批次将在每年暑假结束前发放。贷款发放后将先汇至学校账户,财务部代扣学宿费后,将剩余金额发放至学生中国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所有贷款学生按时参加签订会,各单位联系人务必到场负责场内学生秩序及本单位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交。
2.合同及借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请贷款学生一定认真听取现场讲解,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利和义务,仔细填写各项文本,出现涂改、错别字的一律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