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 - 招生工作 - 正文

一、考生应根据报考专业的要求,提前将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含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和周围环境监测设备)调试完毕并提前进入候考区等待复试。候考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和复试环境查验。

二、考生应确保网络复试空间环境独立、整洁和安静。除必要的复试设备、纸张、文具及报考专业要求的工具材料外,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纸质材料及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进行复试。

三、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四、复试过程中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像和截屏,复试内容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五、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退出网络复试现场。

六、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 经济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