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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海外交流学分置换的实施细则
根据《bifa必发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和《bifa必发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2号),为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规范本科生“海外学习经历”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济学院参加海外交流项目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具体见下面附件
另外:第二校园结束后返校将以下文件提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知新楼B318)
国内交流:学分置换表+成绩单原件(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专业、姓名)+成绩单复印件
国外交流:学分置换表(英文课程下方标注中文课程名称)+成绩单原件(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专业、姓名)+成绩单复印件+海外经历课程描述
(第二校园置换的学分不在成绩单上显示,将于毕业前加到毕业学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