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学术资讯 - 学者观点 - 正文

近日,经济学院张剑虎教授以通讯作者身份完成的学术论文“Who Should Decide How Much Information to Collect?”在国际权威期刊Oxford Economic Papers(OEP)上正式发表。OEP是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水平综合性经济学期刊。本文合作者为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李佑平教授。

目前,数据已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在多样化的消费场景中,消费者需要权衡,提供更多数据以换取优质服务,或担忧数据被商家泄露给第三方从而导致隐私受损。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是:数据的收集量应由谁决定——消费者还是商家?研究发现,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三个关键因素,消费者对隐私的敏感度、数据的外部价值以及消费者间的异质性程度。特别的,当消费者异质性较高,或对隐私的敏感度较高,或数据外部价值较低时,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数据量可能实现帕累托改进。鉴于全球范围内消费者对隐私的日益关注以及消费者异质性的普遍存在,本文的分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等法规倾向于增强消费者数据决定权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此项研究是张剑虎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数据可携带权规制主导平台的理论基础、作用路径和政策建议”,以及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张剑虎,bifa必发教授。研究方向为平台竞争、研发竞争、数据要素等产业组织理论问题。目前已经在Oxford Economic Paper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 Theory,《经济学(季刊)》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连续主持三项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文/张剑虎 吕宁

上一篇: 姚健博士后

下一篇: 曹廷求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