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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经济学院第113期公共经济学讨论班在中心校区举行。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青年教师刘金东博士为参会的师生带来了题为“不动产抵扣政策对企业涉房投资行为的影响”的报告。
报告以2016年销售不动产纳入“营改增”使得企业购建不动产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优惠为背景,研究了此项政策对企业涉房投资倾向产生的影响。首先,报告将2016年5月1日实施的不动产抵扣政策作为一次自然实验,基于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4-2017年的数据,采用成对样本回归等方法考察不动产抵扣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报告发现,不动产抵扣政策的推出会促进企业更多地增加涉房投资而挤出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非国有企业受到不动产抵扣政策的影响效果更为明显以及不动产抵扣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企业涉房投资行为对研发投入的抑制效应等多个假设。然后,报告又以同一样本不同类型的投资互为对照组和实验组进行研究设计,并进行三组差分回归分析。其中,不动产抵扣政策以及由之带来的企业涉房投资会从抵押品效应、减税效应和挤占效应三种作用渠道影响研发投入。不动产抵扣政策设定为分期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企业“脱实入虚”的趋势、挤出设备类投资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效果更为显著以及对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产生显著的抑制效应。基于此,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实行“减税降费”,增加企业投资,引导企业资金“脱虚入实”,继续完善并收紧我国不动产抵税政策以及严格控制企业购置不动产的渠道。报告结束后,刘金东老师与参会师生进行了互动,并针对相关提问作了详细解答。
刘金东,税务学博士,中国准精算师,bifa必发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研究领域为财税与政府行为、劳动经济学、企业投资行为,自2012年起围绕上述研究方向在《金融研究》、《财贸经济》、《财经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8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文/李晓晓 图/李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