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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经济学院第274期高级经济学讲座在中心校区举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张乐教授为学院师生带来了题为“Regulator Supervisory Power and Bank Loan Contracting”的学术报告。
首先,报告指出,银行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其贷款规模、监管程度对于一国或地区经济的正常运行、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报告采用39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作为样本,对监管机构的监督权与银行贷款契约之间的联系进行研究。结果发现:若监管机构监管权利和力度越大,则其监管下运作的银行发放贷款的利差越高、规模越小、期限越短;而且,此类贷款有契约和抵押要求的概率更大。进一步地研究结果表明,对于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上述监管权力与贷款规模、期限的反向关系,以及与贷款利差、有契约和抵押要求的概率的正向关系更为显著。最后,报告通过工具变量和国家固定效应回归的检验证实了上述因果关系存在的合理性,进一步为此结论提供了确凿证据。因此,监管机构的监管权是各个银行在开展贷款活动时需考虑的重要决定因素,对于具有不同信用评级的企业,需分别评估监管机构对其监管权的大小以作出贷款决策。报告结束后,参会老师就报告中的有关问题与张乐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张乐,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金融高级讲师,为本科生、研究生、MBA和高级MBA课程教授公司金融。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金融、投资和政治经济学的交叉研究,其中重点研究金融市场和机构的摩擦如何影响公司决策。曾获皮尔逊财务管理最佳论文奖(Pearson Prize for the Best Paper in Financial Management),并在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a,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等顶级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多篇。
文/郭灵晓 图/董雪